2017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团体)竞赛规程
(三)各队的台次在报名时确定。各队可按照棋手段位或距报名时最近一次的等级分(截止2017年3月31日)的顺序排定台次。只要不同时违反上述两条原则,允许自行排定,一经排定不得更换。海外棋手的台次不限定。男子业余棋手只能报第四台,女子业余棋手只能报第二台。
(四)围乙进行8轮、围丙和女团进行7轮分台定人制的积分编排,一经排定不得更改。各队可按照棋手段位或距报名截止日最近一次的等级分顺序排定台次,只要不同时违反上述两条原则,允许自行排定。
(五)比赛计分办法: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0分。局分高者场分计2分,局分低者场分计0分,局分相同者场分各记1分。如果比赛中出现三劫循环、长生等罕见特例,按无胜负判定,双方立即重新加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双方所持时间延续双方原棋局所剩时限。
(六)名次计算:依次比较(1)总场分(2)总胜局分(3)对手场分总和(4)胜场(5)依次比较各台胜率(6)比较队之间的胜负(7)依次比较各台直胜(8)依次比较所有对手的名次,最后抽签决定名次,不涉及晋级或降级的队允许并列。
(七)比赛开赛时间均为12:30。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的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共同主持。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围乙录取前2名升为下一年度甲级队,后3名降为下一年度丙级队。
(二)围丙录取前3名升为下一年度乙级队。
(三)女团录取前2名升为下一年度甲级队。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于4月30日前分别寄到中国棋院围棋队及协办单位,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中国棋院围棋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010-87559124
承办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百汇路190号市体育局221办公室,联系人:方群英 联系电话 18057005030
(二)报名后不能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并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
(三)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四)各队可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
(五)领队教练联席会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告知,各单位须派领队或教练出席。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采用统一棋具和计时钟,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主办单位划拨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
(三)各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收取的竞赛管理费统一上交总局棋牌中心财务。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附(见网页原文):2017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团体)参赛报名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